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人事处出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6.体检合格证明: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