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向什么机关投诉?

280 2024-10-02 05:54

一、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向什么机关投诉?

答:根据《士兵服役条例》第四条、《军官服役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九条和《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律的有关规定,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所在部队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和安置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机关)投诉。

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投诉。

二、公安机关处理不服向什么部门投诉时效多少天?

从知道侵权之日起六十内申请复议,派出所的不作为可以向县人民政府或公安局(如果派出所没权处理此事,则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多少日,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失效。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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