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用地规划流程? 果园用地原则?

241 2024-09-14 18:00

一、旅游用地规划流程?

一、看市场。

市场需求决定了未来农村旅游发展的潜力和盈利方式。因此,旅游市场的判断非常重要。这里推荐一些判断指标,如城市国内生产总值(GDP,判断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城市人口规模(判断潜在客源市场规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判断潜在游客可消费能力)、城市周边景区数量和类型(判断未来市场竞合关系)、城市游客的出游频率等等。获取以上数据的途径包括购买书籍,如《城市统计年鉴》、《城市旅游统计年鉴》等;查看政府公报,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网站数据查阅,如政府旅游官方网站(旅游统计版块)、政府统计信息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等版块)。

二、看资源。

基于对旅游市场的一般理解,需要对当地旅游资源进行简单评估,以确定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开发类型。旅游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品设置和项目设计。

三、看位置。

区位(地理位置)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旅游市场的规模和农村旅游发展的基本模式。

农村旅游在确定开发位置时,要选择人流量相对较多的区域,周边设施齐全,人员流动性大,同时,自然环境丰富,有较多宜人的自然资源。可选择处于两个(或多个)城市之间的乡村,可吸引和服务来自两个(或多个)城市的游客。

四、看交通状况。

交通条件(可达性)与游客进入旅游目的地的难度有关。农村旅游发展的关键是交通可达性问题。一些农村地区偏远,道路条件差,直接影响旅游客源市场的发展。因此,在发展农村旅游之前,必须要清楚地了解当地的交通状况,特别是与周边大城市的交通联系,以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一些常用的工具是纸质交通地图图谱;门户网站的在线地图查询,如百度地图、谷歌地图等等。

五、看政策。

农村旅游发展应注重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村旅游发展的政策,如政府有关部门鼓励政策支持旅游业的发展;规范农村旅游发展的规章制度;有关部门开展的创建,评估,推荐活动等。获得上述政策信息的途径是向农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如农业局、旅游局等;网上查询,如农业、旅游政府部门官方网站,一般在政策条例栏中。

二、果园用地原则?

果园用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特别注意,苗圃是固定的林木育苗地,属于林地而非园地。)

在土地规划分类中,园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在规划分类中,是农用地的二级分类,与之同级别的农用地还有耕地、林地等。

园地又可以细分为三个三级规划分类,分别是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

三、风景旅游用地是什么规划用途?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县、乡级土地用途区的一类,是指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区域,其中规划用途主要应为建设用地,因此,原则上不能在风景旅游用地区中实行补充耕地。补充耕地区域与规划用途分区在空间上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对应关系。但需注意的是,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等一般不能作为补充耕地的区域。

四、规划用地和净用地区别?

规划用地面积: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面积;

净用地面积:开发商可以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买一块地,但由于市政或其他原因,需要占用你一些土地,如市政道路,即常说的要扣路幅,还有如在土地边有高压线,国家规定就需退出多少米才能建房的.所以土地证面积并不一定是你的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面积减去不能用的面积后就是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五、旅游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如果是从房地产开发的角度来分析,旅游用地的性质包含了旅游地产以及旅游房产这两方面。

旅游地产所指的是旅游景点开发以及休闲娱乐等方面设施的建设。

而旅游房产所指的是与旅游活动有关所需要的,主要住宿方面开发为主。

商业性质用地可用于旅游房产开发。

通常城市商业用地的批租年限是40年,虽然是受到允许可以以房地产开发的模式来进行销售的,但它还受相关法规所约束的。

六、交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有哪些原则?

1、 合理用地、因地制宜,符合城市用地布局规划的需求。

2、 合理安排公路与各城市的连接。

3、 正确处理新建道路和原有路网的关系。

4、 按交通需求规划路网。

5、 要满足城市环境保护的需求。

6、 考虑城市景观的需求。

7、 符合路面排水和过程管线敷设的需求。城市道路规划考虑城市环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具体布置要求。

七、苗圃用地规划整理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育苗生产需要,苗圃应划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生产区用地不得少于苗圃总面积的80%,一般可分为五个小区: 幼苗繁殖区,宜设在土质好、水源近,靠近管理区的平坦地段; 小苗培育区,靠近幼苗繁殖区; 大苗栽培区,宜安排在土质一般的平地或缓坡地;科学试验区,根据不同的试验需要,分别在上述区内选定,也可在管理区附近专设实验区; 母本区,应在土壤肥沃、土层深厚处建立,也可在圃外建立采种基地。

辅助区包括管理区、机具站、仓库、积肥场等。 除上述分区外,有条件时,应建立实验室、温室、冷库等。 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道路、水、暖、电等系统。苗圃周围应营造防护林。

八、市政规划用地用途?

        市政用地指用于建造各种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城市供水、排水、道路、桥梁、广场、电力、电讯、供热等基础设施使用的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是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用地及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九、殡葬用地规划条件?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商业用地规划条件?

商业用地规划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需要土地部门的领导签字意见2、步骤:如果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但有一个问题就是,按市场价格补交差价就可以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