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同盟会章程
一创会宗旨:励志照亮人生 创业改变命运
二.创会目的:
1.结交有能力的朋友,联手创业,定位未来发展方向,拥有属于自己的一份事业.
2. 互助联合,团结合作;整合资源,共同发展。
3.分享创业项目,寻找合作伙伴。
4.交流分享对创业的看法与经验。
5. 集资创业所需资金,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共同成长进步。
6.一年内创办属于团队自己的经济实体。
7.掀起创业浪潮,促进创业成功 !
三.会员要求:
1.年满18周岁,不甘于现状有强烈事业心和上进心.
2.有一定经济头脑并具备敏锐的市场分析及判断能力.
3.有团队工作经验,能以发展大局为重,懂得使用众人合力共同成就事业的人员.
4.具备一定文化水平,能有效工作并良好处理人际关系的人员.
四 会员权利
1、会员拥有在公司成立后入股分配的权利;(注:会员的股份分配根据入股资金数量和个人能力进行股份分配)
2、公司成立后会员有权利参加竞选任何一项职位的权利;(公司成立之初任何职位均必须由股东投票选举)
3、会员拥有投票选举和开除股东的权利;
4、会员拥有参与提议和监督组织制度的权利,对制度的合理性,执行贯彻的好坏具有监督和提议修正的权利;
5、会员拥有提议和引荐某个先进个体入会的权利。
五 会员义务
1、会员必须履行对团体高度负责和促进团体进步发展的义务;
2、会员必须时刻收集新信息,发现商机的义务;
3、会员每月必须拿出一定资金充当公款进行集资,且下线是200,上线不限;
4、会员必须听从组织安排和统一调度;
5、会员应该时刻记得吸收和介绍先进个体入会;
6、会员必须履行监察和纠正会员言行不合理的义务。
六. 发展方向及运作模式
A. 发展方向
积累创业基金→共同考察市场确认投资意向→创建经济实体
B. 运作模式
1.凡本会会员每月需向组委会提交合作资金200元,每人每年提交2400元.
2.积累之创业基金以集体名义存入银行帐户,此基金仅限投资事业使用.
3.在创业基金积累完成后,由会员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投资意向,创建经济实体,所有成员将成为经济实体之股东,按照运作需要分管各项事务,共同发展!
七.入会方式
1.所有入会人员必须经过本会成员推荐并经组委成员考察,符合会员要求的方可加入.
2.所有入会成员须向组委会提交详细个人资料并与组委会签定意向书作为入会依据.
八 活动类别:
创业同盟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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